校屬各單位:
為方便離退休、離職(含調動、辭職等,下同)人員辦理資產交接手續,根據《南陽理工學院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南理工字〔2016〕31號)第十五條等規定,現就離退休、離職人員資產手續辦理問題明確如下:
1.離退休、離職人員所在單位接到人員退退休、離職通知后,要首先理清退休、離職人員名下資產,做到賬實相符;然后根據工作需要確定資產接收人,組織進行資產移交,并在資產管理信息系統上辦理資產領用人調整手續。
2.調整手續辦理完畢后,由離退休、離職人員所在單位資產管理員如實填寫《資產設備移交、接收清單》,并出具《資產交接完畢證明》。(資產本單位無人接收的,暫由資產管理員接收,然后再交由國有資產管理處負責處置)
3.相關單位資產管理員需攜帶以上材料到國有資產管理處資產管理科辦理銷戶手續。
4.各單位資產管理人員要對學校機構調整以來本單位離退休、離職人員資產交接開展檢查工作,沒有辦理相關手續的單位需要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補辦完畢。各單位要認真負責,確保離退休、離職人員名下資產交接清楚、用人調整及時,為退休、離職人員辦理資產交接手續提供便捷服務。
5.國有資產管理處將于12月20日前對各單位相關工作進行核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聯系人:廖琳玲(行政樓321室)
聯系電話:0377-62076582
附件:1.資產交接完畢證明
2.資產設備移交、接收清單
國有資產管理處
2020年12月1日